井冈山大学数理学院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井冈山大学数理学院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选拔原则

品学兼优、师生认可、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二、选拔要求

1.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热情,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务实,竭诚服务广大同学;

2.工作负责、求真、务实,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处理及人际交往能力,有较好的群众公认度,且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3.具备牢固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学术精神和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须在本班名列前30%,综合参考综合素质成绩及第二课堂成绩,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

5.我校中国籍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三、选拔程序

(一)宣传部署

通过网络宣传、基层动员等方式全面宣传部署,做好充分发动、组织工作。

(二)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分为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

1.个人自荐。学生个人根据通知要求,确定报名意向。

2.班级推荐。各班级成立评审小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上报至数理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处。

3.审查与公示,预备人选经党委、团委联合审查后,全院公示无异议后,经组织考察、笔试和面试后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三)试用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总排序,差额确定入围考察对象,按拟选拔人员1:2的比例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到院学生会试用,跟班参与日常事务工作,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

2.组织考察。试用期满后,由党委和团委综合评定,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及学业水平;综合考虑笔试、面试、学科专业、年级、性别等因素,最终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四)选举产生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经大会公开选举当选为当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后经当届学生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选举当选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井冈山大学数理学院主席团候选人选举办法

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井冈山大学学生会章程》和《井冈山大学学生会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1.井冈山大学数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井冈山大学数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学生会主席团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额选举的方式,学生会主席团由3人组成,候选人3实行等额选举

3.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应达到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4.大会选举时,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对候选人投赞成票,选择带有候选人姓名的选项并画上对应符号,对候选人投反对票选择带有候选人姓名的选项并画上对应符号,对候选人投弃权票选择带有候选人姓名的选项并画上对应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每张选票所选赞成票人数(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方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则为废票。

5.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人,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2人。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与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建议人选名单需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秘书长的领导下,对选举中的发票、投票、开箱、计票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6.大会会场设固定投票箱,全体委员进行投票选举。

7.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报告清点选票结果。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无效,由大会重新组织选举。

8.主席团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大会实到正式代表人数的半数者方可当选。

9.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签字并向大会宣读计票结果,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全体代表宣布。